月份: 2022 年 4 月

預算案中的紓困措施

對於是次財政預算案(“預算案”), 我認為力度尚可,亦有不少新措施。預算案中的紓困措施,相信有助短期支援市民渡過難關,特別是創造就業和發放消費券,我是表示贊同的。在中、長遠經濟規劃上,預算案雖有着墨,以產業發展和基建為主,但在如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上,仍須有更多的政策思考和更積極的作為。

對於如何在中長遠創造一個更合理和有保障的勞工市場,以及在土地房屋及扶貧方面,仍略有不足。司長在預算案接納了部分工聯會的建議,例如租金免稅額、消費券1萬元等,在此我是表示歡迎的,亦期望政府能多聆聽和多吸納好意見,從善如流。

整體而言,工聯會對是次預算案表示支持, 並支持撥款。以下我要表達幾點意見。

第一,有關貧富懸殊的問題。是次預算案有很多一次性措施,包括免稅、電費補貼、暫緩追討欠租、消費券等,相信能解燃眉之急,對援助疫情下市民面對的生活重壓有一定的幫助,但這些都是一次性的,因此未能根本解決問題。隨着疫情緩和,我預期經濟會逐步回升,政府有責任作一個更全面的中期規劃,讓市民可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正如司長於是次預算案提出經濟發展是為了提升所有市民的生活水平。現時香港貧富差距不斷擴大,面對在職貧窮、跨代貧窮、長者貧窮等問題,政府責無旁貸,需改革扶貧政策及策略。香港扶貧政策要更具前瞻性,不應局限於以福利保底,而應該以更精準的方式來支援弱勢和貧窮家庭,讓人人都能獲得向上流的機會。同時,也要在資源分配、收入保障機制上着手,讓香港社會更顯公平、公義。

因此,我們多次建議政府應設立減貧專員,專責精準扶貧、滅貧,另外亦要完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 次預算案提高持續進修基金上限、加大培訓力度,對提升“打工仔”在勞動市場上的競爭力有一定幫助。但是,政府亦應着眼於改善就業環境及創造就業機會、全面提升社會人力資源質素及僱員待遇,配合未來經濟發展去投放資源培訓人力,以就業為優先,提升基層市民的就業機會。

第二, 要做好財富再分配。代理主席,香港需要向國家學習,落實精準扶貧,並做好財富再分配的工作。現時有必要調整財富資源分配制度,各行業、各階層應共享社會發展成果,以至共享未來發展的機遇。工聯會提出新時代工運,亦都是強調“共建、共榮、共享、共贏”的理念。政府應該考慮在現有二級稅制下加設第三級,對超過1億元的應評稅利潤徵收17.5%的稅率。粗略估計,所得新增稅款金額每年約為60億元,對現時平均1 000多家巨型企業所承擔的可謂九牛一毛,但卻能夠讓貧窮的市民獲得更多支援,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 早日擺脫貧窮。

第三, 公營房屋短缺和居住問題。代理主席,是次預算案提及的十年建屋計劃,指已覓得約350公頃土地興建約3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加上是次預算案提及17000間過渡性房屋等,為加快樓宇供應推出更多寬免措施,如此種種均反映政府確是有意解決市民居住困難的情況,明白市民對房屋的迫切需要。不過,我認為政府應有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力度解決問題。公屋供應長期不足,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6年,有超過226 000人居於“劏房”。代理主席,我探訪過不少“劏房”住户,深切體會到大多數環境非常惡劣,甚至不適宜居住,政府有責任為基層市民提供能負擔、有尊嚴的居所。

公屋3年“上樓”的承諾應該作為基層房屋政策的指標,工聯會在上年年底做過調查,有三分之一市民選擇“政府應增建公屋,以兌現3年公屋‘上樓’的承諾”作為解決房屋問題的建議, 我想強調3年“上樓”不應該只是一個口號或說了就算, 大多數基層市民住在不適切房屋,政府應該明確、清晰地制訂可實行的時間表、路線圖及有責任人,將資源用得其所, 讓“劏房”、籠屋成為歷史。

代理主席,司長於預算案設立租金開支扣稅,我相信可以紓緩市民房屋的負擔, 住宅開支扣稅亦是工聯會10多年來一直爭取的,對於司長採納此意見,我表示支持。香港樓價及租金高企,市民居住負擔沉重,居住環境卻越來越細,2021年香港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是16平方米,遠遠低於全球標準。《香港2030+》把人均居住面積的目標定為215至237平方呎,政府有甚麼方法和方案達致這個目標,有沒有相應的時間表?我希望政府可以同時規劃不同的房屋政策,令房屋對所有香港市民變得“可負擔、能安居”。

土地及房屋政策關乎千家萬户的福祉,香港連續12年蟬聯全球最難負擔房地產的榜首,國家早已確立“房住不炒”的定位。我認為資助房屋和私人房屋市場應該要分開,售價與私人樓宇應該脫鈎,要建立人人可負擔得起的房屋市場。代理主席,社會上有很多深層次矛盾, 我很希望未來政府能夠提出措施,解決這些深層次矛盾。

「改革香港的扶貧政策和策略」議案修正案獲得通過

去年我國宣佈實現全面脫貧,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稱讚「中國取得脫貧攻堅全面勝利,這一重大成就為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所描繪的更加美好和繁榮的世界作出重要貢獻。中國取得的非凡成就為整個國際社會帶來了希望,提供了激勵。」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第4段承諾:「不遺下任何一個人。我們將實現為所有國家、所有人和所有社會階層制定的目標和具體指標。」消滅絕對貧的目標提前十年實現,解決了7.7億人口的貧窮問題,佔同期全球減貧人口的70%以上。


主席,國家改革開放以來,進入高速發展全面現代化階段,國民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社會主義發展經濟的本質是要服務人民,所以國家解決貧窮問題有決心、有目標,能夠持之以恆,而且也針對不同的階層、群眾、城鄉、地區,做到「精準扶貧」,目標為本。


作為國家的一部分,雖然制度不同,但是「以人為本」的治理理念應該相同,香港是個富裕的地區,人均GDP達49036美元,位居世界前列,但香港也是全世界貧富不均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人均近5萬美元的GDP的真相是長期有百多萬貧窮人口,每7個港人就有一個處於貧窮狀態,小部分人的「富裕」讓香港蒙羞!國家脫貧經驗值得借鑒,滅貧的決心和目標更是必須學習。香港過去扶貧策略存在諸多短板,結果是愈扶愈貧。我舉個簡單例子,政府2011年成立關愛基金,當時目的是希望「民間和商界積極參與扶貧,體現三方協作共同承擔的理念,引入新思維,令措施更具彈性、更加到位」,但最終這個三方協作的關愛基金,政府出錢200億、而商界捐款只有18億,而原本所講的「民間和商界積極參與」最終走數,「新思維」亦不見有,唯一能夠做到就是補漏。可惜這對於整體解決貧窮問題,只能說杯水車薪,力有不逮。


主席,所以我的修正案提既內容,主要是希望政府在扶貧、減貧路上做到幾個方向,第一是「精準」、第二是「達標」、第三是「問責」,最後就是「實質提高基層生活水平」。因此我在修訂的第一點要求針對不同群組制訂專門減貧策略,就是務求精準扶貧。第二點制訂「基本生活保障線」,就是要有具體減貧目標;第四點設立減貧專員就是要政府內要在貧窮問題上有負責人員,而其他建議如改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可負擔房屋、為居住‘劏房’及基層家庭兒童提供津貼及照顧服務、加強人力資源培訓及技能提升等等,就是針對基層家庭的貧困處境,實質幫助他們改善生活。


主席,香港的扶貧工作,每屆政府都說重視,但每屆政府都「講過當做過」,最終造成當下貧窮人口165萬、貧窮率23.6%的新高。政府每年在貧窮狀況報告都會指,政策介入可令貧窮人口和貧窮率大幅下降,實際上不過是「數字扶貧」、「數字遊戲」,我們見到大批基層家庭生活水深火熱,住劏房、手停口停、貧病交迫,政府對此應要認真檢討。另外,就是政策介入前貧富差距年年加劇,這就表明自由經濟下香港的勞動保障及工資水平失衡,打工仔收入根本追不上通脹,貧窮問題無從解決,政府有需要作出全盤檢視,並在個別的政策如人力、房屋上作出改革,這才可以縮窄香港「結構性的貧富懸殊」,我希望現屆以至新一屆的政府都能將減貧、滅貧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