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香港的扶貧政策和策略」議案修正案獲得通過

去年我國宣佈實現全面脫貧,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稱讚「中國取得脫貧攻堅全面勝利,這一重大成就為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所描繪的更加美好和繁榮的世界作出重要貢獻。中國取得的非凡成就為整個國際社會帶來了希望,提供了激勵。」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第4段承諾:「不遺下任何一個人。我們將實現為所有國家、所有人和所有社會階層制定的目標和具體指標。」消滅絕對貧的目標提前十年實現,解決了7.7億人口的貧窮問題,佔同期全球減貧人口的70%以上。


主席,國家改革開放以來,進入高速發展全面現代化階段,國民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社會主義發展經濟的本質是要服務人民,所以國家解決貧窮問題有決心、有目標,能夠持之以恆,而且也針對不同的階層、群眾、城鄉、地區,做到「精準扶貧」,目標為本。


作為國家的一部分,雖然制度不同,但是「以人為本」的治理理念應該相同,香港是個富裕的地區,人均GDP達49036美元,位居世界前列,但香港也是全世界貧富不均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人均近5萬美元的GDP的真相是長期有百多萬貧窮人口,每7個港人就有一個處於貧窮狀態,小部分人的「富裕」讓香港蒙羞!國家脫貧經驗值得借鑒,滅貧的決心和目標更是必須學習。香港過去扶貧策略存在諸多短板,結果是愈扶愈貧。我舉個簡單例子,政府2011年成立關愛基金,當時目的是希望「民間和商界積極參與扶貧,體現三方協作共同承擔的理念,引入新思維,令措施更具彈性、更加到位」,但最終這個三方協作的關愛基金,政府出錢200億、而商界捐款只有18億,而原本所講的「民間和商界積極參與」最終走數,「新思維」亦不見有,唯一能夠做到就是補漏。可惜這對於整體解決貧窮問題,只能說杯水車薪,力有不逮。


主席,所以我的修正案提既內容,主要是希望政府在扶貧、減貧路上做到幾個方向,第一是「精準」、第二是「達標」、第三是「問責」,最後就是「實質提高基層生活水平」。因此我在修訂的第一點要求針對不同群組制訂專門減貧策略,就是務求精準扶貧。第二點制訂「基本生活保障線」,就是要有具體減貧目標;第四點設立減貧專員就是要政府內要在貧窮問題上有負責人員,而其他建議如改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可負擔房屋、為居住‘劏房’及基層家庭兒童提供津貼及照顧服務、加強人力資源培訓及技能提升等等,就是針對基層家庭的貧困處境,實質幫助他們改善生活。


主席,香港的扶貧工作,每屆政府都說重視,但每屆政府都「講過當做過」,最終造成當下貧窮人口165萬、貧窮率23.6%的新高。政府每年在貧窮狀況報告都會指,政策介入可令貧窮人口和貧窮率大幅下降,實際上不過是「數字扶貧」、「數字遊戲」,我們見到大批基層家庭生活水深火熱,住劏房、手停口停、貧病交迫,政府對此應要認真檢討。另外,就是政策介入前貧富差距年年加劇,這就表明自由經濟下香港的勞動保障及工資水平失衡,打工仔收入根本追不上通脹,貧窮問題無從解決,政府有需要作出全盤檢視,並在個別的政策如人力、房屋上作出改革,這才可以縮窄香港「結構性的貧富懸殊」,我希望現屆以至新一屆的政府都能將減貧、滅貧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