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中的紓困措施

對於是次財政預算案(“預算案”), 我認為力度尚可,亦有不少新措施。預算案中的紓困措施,相信有助短期支援市民渡過難關,特別是創造就業和發放消費券,我是表示贊同的。在中、長遠經濟規劃上,預算案雖有着墨,以產業發展和基建為主,但在如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上,仍須有更多的政策思考和更積極的作為。

對於如何在中長遠創造一個更合理和有保障的勞工市場,以及在土地房屋及扶貧方面,仍略有不足。司長在預算案接納了部分工聯會的建議,例如租金免稅額、消費券1萬元等,在此我是表示歡迎的,亦期望政府能多聆聽和多吸納好意見,從善如流。

整體而言,工聯會對是次預算案表示支持, 並支持撥款。以下我要表達幾點意見。

第一,有關貧富懸殊的問題。是次預算案有很多一次性措施,包括免稅、電費補貼、暫緩追討欠租、消費券等,相信能解燃眉之急,對援助疫情下市民面對的生活重壓有一定的幫助,但這些都是一次性的,因此未能根本解決問題。隨着疫情緩和,我預期經濟會逐步回升,政府有責任作一個更全面的中期規劃,讓市民可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正如司長於是次預算案提出經濟發展是為了提升所有市民的生活水平。現時香港貧富差距不斷擴大,面對在職貧窮、跨代貧窮、長者貧窮等問題,政府責無旁貸,需改革扶貧政策及策略。香港扶貧政策要更具前瞻性,不應局限於以福利保底,而應該以更精準的方式來支援弱勢和貧窮家庭,讓人人都能獲得向上流的機會。同時,也要在資源分配、收入保障機制上着手,讓香港社會更顯公平、公義。

因此,我們多次建議政府應設立減貧專員,專責精準扶貧、滅貧,另外亦要完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 次預算案提高持續進修基金上限、加大培訓力度,對提升“打工仔”在勞動市場上的競爭力有一定幫助。但是,政府亦應着眼於改善就業環境及創造就業機會、全面提升社會人力資源質素及僱員待遇,配合未來經濟發展去投放資源培訓人力,以就業為優先,提升基層市民的就業機會。

第二, 要做好財富再分配。代理主席,香港需要向國家學習,落實精準扶貧,並做好財富再分配的工作。現時有必要調整財富資源分配制度,各行業、各階層應共享社會發展成果,以至共享未來發展的機遇。工聯會提出新時代工運,亦都是強調“共建、共榮、共享、共贏”的理念。政府應該考慮在現有二級稅制下加設第三級,對超過1億元的應評稅利潤徵收17.5%的稅率。粗略估計,所得新增稅款金額每年約為60億元,對現時平均1 000多家巨型企業所承擔的可謂九牛一毛,但卻能夠讓貧窮的市民獲得更多支援,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 早日擺脫貧窮。

第三, 公營房屋短缺和居住問題。代理主席,是次預算案提及的十年建屋計劃,指已覓得約350公頃土地興建約3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加上是次預算案提及17000間過渡性房屋等,為加快樓宇供應推出更多寬免措施,如此種種均反映政府確是有意解決市民居住困難的情況,明白市民對房屋的迫切需要。不過,我認為政府應有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力度解決問題。公屋供應長期不足,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6年,有超過226 000人居於“劏房”。代理主席,我探訪過不少“劏房”住户,深切體會到大多數環境非常惡劣,甚至不適宜居住,政府有責任為基層市民提供能負擔、有尊嚴的居所。

公屋3年“上樓”的承諾應該作為基層房屋政策的指標,工聯會在上年年底做過調查,有三分之一市民選擇“政府應增建公屋,以兌現3年公屋‘上樓’的承諾”作為解決房屋問題的建議, 我想強調3年“上樓”不應該只是一個口號或說了就算, 大多數基層市民住在不適切房屋,政府應該明確、清晰地制訂可實行的時間表、路線圖及有責任人,將資源用得其所, 讓“劏房”、籠屋成為歷史。

代理主席,司長於預算案設立租金開支扣稅,我相信可以紓緩市民房屋的負擔, 住宅開支扣稅亦是工聯會10多年來一直爭取的,對於司長採納此意見,我表示支持。香港樓價及租金高企,市民居住負擔沉重,居住環境卻越來越細,2021年香港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是16平方米,遠遠低於全球標準。《香港2030+》把人均居住面積的目標定為215至237平方呎,政府有甚麼方法和方案達致這個目標,有沒有相應的時間表?我希望政府可以同時規劃不同的房屋政策,令房屋對所有香港市民變得“可負擔、能安居”。

土地及房屋政策關乎千家萬户的福祉,香港連續12年蟬聯全球最難負擔房地產的榜首,國家早已確立“房住不炒”的定位。我認為資助房屋和私人房屋市場應該要分開,售價與私人樓宇應該脫鈎,要建立人人可負擔得起的房屋市場。代理主席,社會上有很多深層次矛盾, 我很希望未來政府能夠提出措施,解決這些深層次矛盾。